在这里,我只不过是一个路人甲。我发现到原来自己已经把英国当成了自己的家。虽然在英国一个人住一间房间,一个人吃饭,一个人看戏,一个人去学校,但是星期六和星期天就是我在英国回家的日子。在这里虽然有爸爸妈妈、哥哥和外婆,但是却没有我一个容身之处。周末二哥回来,我就好像一个过客那样,把他的房间给他睡,平时我就可以睡他的房间。昨天又因为冷气的问题,我睡不好。在从妈妈的房间搬到客厅‘喂了蚊子’一会儿,又搬回去我以前的房间(现在外婆睡)。然后我就想到一句经文这样说:‘狐狸有洞,飞鸟有窝,可是人子连枕头的地方都没有。’看来physically,我真的是连枕头的地方也没有。
今天又去了卫理教堂,因为星期六晚上聚会时,一位同学现在有时候也是去那里的。她和我说这个星期是少年日,而她也在我的hometown,所以会去。因为星期天爸爸要用车,又来不及联络brethren church的一个auntie,最后就走路去了卫理教堂。迟到的现象,看来是我们hometown华人的习惯了。已经8点半了,人们才姗姗来迟。但是聚会也准时开始。在聚会还没开始之前,我和教堂的牧师说了一些话,然后在聚会结束之前,他也介绍了我。看来马来西亚的教堂都以这样的形式来欢迎人。我还是觉得brethren church的信息比较好,因为他们引用神的话比较多,说的东西也比较属灵。
回来一个月了,都没有参加过bible study。交通问题,时间问题,人缘问题。这里教会的人,都很不一样。因为我觉得他们没有基督的生命(brethren church我知道的人都是中学的老师)。至于属灵的姐妹,更加不容易找。做工的朋友做工,在远方的也在远方。还有几个星期我就搬家去KL做工,周末如果可以的话就回家。所以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参加。今天不知明天事,就这样贸贸然然去参加一次的话,那样不是很奇怪吗?只去一次就消失,人家一定会以为我这个小妹妹玩玩一下。唉,到底应该怎样啊?
Kim
10/7/2011 星期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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